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时间:2022-01-01 15:1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宁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面普法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构建“一核两廊五轴”的发展格局,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基层,依法办事更加规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为建设法治宁德营造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大中专院校法治教育课程。充分发挥理论宣讲轻骑兵、新时代宣讲师、普法讲师团以及各类媒体和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二)坚持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站等进行常态化播放,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宣讲活动,结合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和宪法实施案例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建设若干宪法主题公园及场馆,同时依托市内大中专院校、研究机构积极开展宪法理论研究,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把民法典有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切实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法治乡村普法行电影下乡进千村”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坚持推进依规治党,持续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律”“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坚持聚焦高质量发展超越,推动全民普法工作与时俱进发展

  加强对“十四五”时期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加强涉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涉台法治观念,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与毗邻的浙江省温州、丽水等设区市联手开展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推动闽浙边界普法与依法治理协作,构建闽浙边界共创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结合福建、宁德实际,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

  (六)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反走私、反邪教、扫黄打非、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防治家庭暴力等宣传教育,适应更高水平的法治宁德、平安宁德建设需要。围绕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统一战线、应急消防、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医疗、人口健康、慈善救助、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公民法治教育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述职述法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用好福建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机制,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5年内对所有道德和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配齐配强法治辅导员队伍,发挥宁德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的作用,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持续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系列活动,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创意大赛,推进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校园贷等突出问题,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其他重点群体法治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新产业工人、青年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实践养成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倡导契约精神。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民族团结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注重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让“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四、立足实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各县(市、区)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推进法治教育一地一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发掘闽东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法治文化元素,以建成宁德法治文化园为推手,因地制宜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自然公园、城市景观、旅游景区中,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命名打造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工作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

  (二)推进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组织创作一批闽剧、畲歌、北路戏、“嘭嘭鼓”、方言评书等具有宁德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具有宁德特色的法治传播优秀栏目、节目和工作室。鼓励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普法文艺团体以“闽东之光·文化惠民”文艺展演、社区法治文化宣讲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创新

  大力弘扬闽东苏区精神,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市、县两级党史、地方志研究机构和有关高校要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带,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强闽东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历史人物、文化研究和传承。加强以闽东畲族文化为代表的传承,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推进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交流与合作

  结合宁德实际探索开展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两岸陈靖姑文化的交往交流。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霞浦三沙台胞台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服务台胞台企,及时解决涉台法律纠纷,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积极对来宁、在宁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探索加快复合型涉外涉台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法治护航。

  五、着眼基层,推进依法治理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宁德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法治带头人”作用,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户”,培树模范守法家庭。探索推广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广柘荣“草根和事佬”、屏南“巡回调解”机制等做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服务功能,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加强行业依法管理、引导行业依法维权。突出做好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责任。重点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网络依法治理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三)深化专项依法治理

  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对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广泛参与,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1.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立法热点问题。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广大群众知晓率,确保地方性法规更好服务宁德发展。在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颁布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将权利义务、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公布,方便公众理解掌握。

  2.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过程。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各级法院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释法说理,对群众进行直观普法教育。

  3.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级法律法务机构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加快推进“两快两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4.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要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建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案事件依法解决过程作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有效开展社会公益普法

  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地段设置普法专题专栏,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组建宁德市“蒲公英”等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扩大普法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热心普法工作的法学专家学者、政法机关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大学生及其他社会公众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吸收文艺组织、文艺群体参与普法活动,每个县(市、区)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普法志愿活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落实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创新开展精准普法

  加强与福建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衔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普法”建设。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强化新媒体普法品牌创建,加强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打造“互联网+”普法模式。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普法“两微一端”品牌。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创新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普法自媒体制作刊播工作的引导。

  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需要,科学制定五年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守法普法具体工作。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市县两级司法局要牵头指导同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上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于每年3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充分利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市县两级所属国家机关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本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主动向社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

  (三)增强基层保障

  强化普法队伍建设,鼓励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全市乡镇级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各地各单位要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各级财政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落实经费保障。要根据实际,加大对“八五”普法期间的经费保障力度,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为基层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四)加强结果应用

  从实际出发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评估检查结果运用,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开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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