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服务“实施‘双百’项目,献礼‘二十大’”活动和15个专项行动,围绕重大任务、重点环节、重要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回应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扎实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按照今年“两会”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宁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和亮点说明
(一)保障措施
(二)亮点说明
1.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筹划具有地方特色的举措。比如高效运转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化“知创宁德”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围绕服务重点项目攻坚,推行法务保障“七个要”;深化“四门四访”“信访评理”等机制,推动社区建立“近邻评理室”等做法,回应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顺应新形势,彰显新作为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最新文件精神,细化我市具体措施。比如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健全“马上就办”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等制度;全面落实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在4月底和5月底前,完成本系统“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年底前建立完善“四张清单”的配套工作制度等,积极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3.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
针对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提出了2022年需要强化提升的工作任务。比如针对我市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中,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编制有关规划、出台配套办法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提出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安征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难点问题,召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做好司法建议整改落实和反馈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降低败诉率,年底前健全“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等,切实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短板问题。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和任务细化,确定了提升立法工作水平、提升法治保障中心工作水平、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和强化政府公务人员法治思维6部分共18项措施,并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及负责单位。这些措施主要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不提好高骛远的目标,坚持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全力以赴,着力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提升立法工作水平。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
2、提升法治保障中心工作水平。一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法治保障力度。三是强化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工作。
3、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4、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府院互动联动。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职责。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5、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一是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二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三是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
6、强化政府公务人员法治思维。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二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