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至29日,闽浙两省三市(福建省南平市、宁德市、浙江省丽水市)、四县(福建省松溪县、政和县、寿宁县、浙江省庆元县)共建“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现场会在浙江省庆元县召开,总结闽浙边界法治共建前期实践、探寻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以签署共建“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形式,深化法治乡村共建共享机制制度,构建县域依法治理和边界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打造跨区域一体化和谐稳定发展的省域边界样板,助力乡村振兴、革命老区振兴。浙江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三市、四县依法治市(县)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代表)参加活动,龙泉市、景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活动。
会议充分肯定了“两省三市四县”共建“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工作。
会议强调,希望“两省三市四县”司法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交流平台、完善合作机制,扩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闽经验,为服务“两省三市四县”工作大局贡献更多的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大胆创新,为跨区域司法协作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样板;要进一步合作协调、共建共赢,开创闽浙边界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要进一步凝心聚智、同向而行,为保障闽浙边界和谐法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还分别前往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龙溪乡龙溪村、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就共建“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助力乡村振兴等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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