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化解纠纷基础
(1)实行“分级+网格”排查预防。将矛盾纠纷分级排查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推动调解员融入“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格’、矛盾不上交”的服务管理体系,今年以来通过“分级+网格”排查预防矛盾纠纷2117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升级提效。
(2)提高人民调解保障水平。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财政局印发《延平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提高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标准,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调委会诉调对接案件考核奖励标准,并通过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调动各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人民调解品牌。在大横镇开展“片区调解、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建立片区联合调解室,制定《大横镇矛盾纠纷片区联合调解制度》,组建大横镇片区联合调解人民调解员资源库。自建立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件。
(4)探索律师参与调解。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先后召开两次推进会,规范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运行,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注入力量,拓宽司法为民、司法服务渠道。截至目前已指派律师调解40件。
(5)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上半年联合区法院举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班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级调解培训64场次。
四、筑牢长治久安基石
(1)加强镇村法律服务。激活镇村法律服务“神经末梢”,组建“巾帼律师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23次,法治讲座16次;形成维权合力,联合区法院、检察院、人社局等部门做好弱势群体维权案件,今年已成功援助农民工欠薪案件36件;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居)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2)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项“法律明白人”培训23次,实现每位“法律明白人”接受培训2次以上。在王台镇溪后村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发挥其标杆带动示范效应。
(3)推动基层治理“三治”融合。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推行“135”乡村治理模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在法律服务中为群众提供强而有力的法治保障、在矛排调处中教育引导群众向善向美,鼓励群众参与自治、遵循法治、弘扬德治,共同谱写治理有效、和谐美丽的乡村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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