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人员将《决定》印刷出来,发放给每个酒店、餐馆的经营者,并张贴在醒目的位置,提醒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随后宣传人员向酒店、餐馆的经营者普及刑法知识:“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此警醒酒店、餐馆的经营者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黄坑司法所通过与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决定》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提高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源头上消除公共卫生隐患,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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