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保障更好一点,培育援助“核心”品质。一是窗口管理更优。指导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集约、专业、便民标准,制定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办法》《市法律援助中心效能考评办法》《值班接待制度》等制度,创新实施“首问负责制”“挂牌上岗制”“‘五心’工作法”等,推动市县两级9个法律援助机构入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立服务窗口,实行规范化运转。二是援助网络更全。延伸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由“在上头等”向“到下面去”转变,在工会、妇联、军分区、高校等110个部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与139个乡镇(街道)援助站形成纵横分布法律服务网,形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组织、部门各界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管理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法律援助服务。三是要素保障更齐。不断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和市、县两级财政保障力度,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增长20.3%,达397万元,有力保障全市法律援助正常开展。率先建立统筹调配指派刑事辩护律师工作机制,有效缓解山区律师资源不均问题。2022年以来,全市33名值班律师累计提供法律帮助1823件次,覆盖率为100%;为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全覆盖。
二、服务群众更快一点,打造援助“暖心”品牌。一是畅通便民渠道快办。建立线上对接+线下衔接机制,既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市县两级“掌上12348”网络平台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作用,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又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积极打造“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变“窗口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快速解决问题。二是推行诉前调解先办。将调解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人性化、低成本、时间短、易实行等优势,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农民欠薪等援助事项通过诉前调解快办快结,切实解决争议,防止矛盾激化。2022年以来,累计调解结案361件,比例达17.6%,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和“诉累”。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即办。在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仲裁、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点,开辟农民工、残疾人、军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不同案件,采取免审经济困难、预约上门、事后补办等多种方式办理援助,实现快接、快办、快结,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2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1108件、未成年人援助案件914件、老年人援助案件579件、残疾人援助案件91件、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援助案件15件。
三、服务水平更高一点,提升援助“匠心”品位。一是“一体化”参与。坚持完善援助参与体系,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律师团”“巾帼律师团”“园区律师服务团”等援助团体12个,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权益保障。充分发挥全市9279名村(居)“法律明白人”和9220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基层法治力量,加强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程序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65余场次,受众群众达34万人。二是“一站式”办结。方式上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和“互联网+法律援助”,实行“一卡一码一热线”,打破地域限制,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市域内一体化、无差别受理审批、一网通办。2022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窗口共办理异地申请受理92件,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范围上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农产品质量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体。三是“一揽子”提升。着力提升援助案件质量,对律师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强化律师自评、同行专家评估、受援人回访等,实现案件评查规范化和质量检查常态化,对重大疑难案件,建立集体讨论、跟踪督查、定期报告、结案审查等制度,力争将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办成精品。2022年来,《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杨某某工伤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被省司法厅评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十佳案例”,10余篇援助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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