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至信公证处办理全市首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科 时间:2023-10-08 09:08

近日,南平市至信公证处办理了一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此公证涉及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致使被害人受伤。吴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向办案机关表示愿意赔偿,积极争取宽大处理。吴某的情况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办案机关便向南平市至信公证处发出赔偿保证金提存决定书。

南平市至信公证处在接到赔偿保证金提存决定书后,立刻落实相关公证员作为承办人,承办公证员详细审查了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就提存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向当事人进行充分的告知,随后依据法律程序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赔偿金提存公证。为当事人办理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当即出具了公证书,圆满完成了南平市首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23年7月1日,南平市司法局联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公安局印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刑事诉讼实际和公证执业要求,就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适用范围、基本流程、文书格式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实现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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