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四个着力”法治润乡土
来源:沙县司法局汪晞 时间:2020-03-06 10:41

    近日沙县司法局上报的《“四个着力”法治润乡土》作为典型案例被全国普法办列入《全国法治乡村建设案例汇编》。目前,全省仅有10个案例被入选,沙县古县村名列其中。沙县古县村法治润乡土主要体现在“四个着力”:

  一、着力引育“法治人才”。在“引”字上下功夫,常年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司法所长、驻村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组成村法律咨询团,选择老村委、退休干部、创业成功人士、乡贤等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挖掘培育本土法律人才。

  二、着力组织“法治体检”。请“法治人才”进行“法治体检”,对存在的“隐患”和可能遇到的“风险”逐项“望闻问切”,开具“报告”,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跟踪诊治”,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和乡村发展。

  三、着力建设“法治文化”。满足村民法治文化需求,建设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培育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减少家庭暴力、虐待老人、邻里争吵等现象发生。

  四、着力开展“法治扶贫”。村两委、帮扶律师、司法所长和扶贫干部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贫困户渡过难关。组织开展律师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按户建立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发挥律师作为“家庭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帮助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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