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严防“两类人员”脱管失控。全面加强社矫对象走访排查,逐一分析评估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提升管控等级,加大报告频次,严防社区矫正人员漏管失控。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严格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防止脱管失控。
二、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大排查、早化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进一步排查梳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涉稳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等工作,扩大排查覆盖面,加大调处力度。
三、全力做好行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健全化解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参与本系统的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诉求,防止发生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