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服务春耕生产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04-22 10:07

 一、开展送法进乡村促春耕宣传活动。组织乡镇司法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里开展普法零距离宣传发动。采取线上直观宣传模式,线上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和司法行政“法润普阳”微信公众号,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与当前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实时推送。 

      二、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春耕生产时节,村民之间容易引发的四邻纠纷、农田灌溉、滩涂使用等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处。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 

      三、开辟涉农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群众在春耕中发生的涉农案件,特别是农资购销、土地争议等纠纷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特事特办、应援尽援,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加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集中走访活动,了解和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生产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如购买种子、化肥、农具等资金不足的对象,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帮助、帮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