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政府法制工作无缝衔接 推进依法行政
来源:沙县司法局官梅英 时间:2019-09-04 07:46

    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沙县政府法制办职能划入司法局,由司法局全面承担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局党组精心组织,实现了政府法制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的无缝衔接。    

    一是提升法制队伍素质。政府法制工作划入司法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优选两名法律本科毕业的干部组建法制科,并指定有着丰富的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副科级干部负责全程指导把关,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沟通解决,并组织两名干部参加了全省行政复议工作集训,快速提升胜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认真指导执法部门设立法制科室,确定专人负责,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    

    二是参与政府行政决策。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十大项目指挥部领导“一对一”法律顾问制度,对10位律师颁发法律顾问聘书,安排律师列席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8次,充分发挥法制科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每件都经过严格审查,没有因文件内容不当而引发行政争议。同时对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清理,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73人均持证上岗。创新“平台+部门”普法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同时,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层级监督,今年来共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审结1件,并向市政府提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2件,审查县政府信访复查件5件。对每件案件严格审查,并组建以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法律咨询组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评议,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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