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开花结果
——漳浦县司法局发挥职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8月中旬,漳州市调解暨司法所工作实地调研及工作推进会在漳浦县司法局召开。漳州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推进会上,漳浦县司法局作题为“高标准建好基层司法所 高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经验介绍。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漳浦县司法局完成19个司法所装修扩容改造,彻底改变了全县司法所面貌,而这只是漳浦县司法局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之一。
基础先行 士气大提升
如今,在漳浦县司法局改造过的19个司法所,随便挑一个走进去,都会发现整个基础办公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既有了敞亮的办公用房,也有了焕然一新的办公设备,就连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脸上也透出了蓬勃的朝气。
此番景象的出现,起于漳浦县司法局一份补齐办公条件短板“三年规划”。对该局而言,这不仅是对办公条件的升级,也是给全局上下打的强心剂。
多年来,漳浦县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用房大多紧张。其中,碍于对司法所职能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不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漳浦县司法局共有21个司法所,干部、司法协理员、专职调解员共143人,但在此前,只有4个所使用面积在100 平米以上,其中仅2个所符合上级要求。
“这对于司法所发挥作用很不利,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们认识到要真正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基础在司法所,首要任务必须解决办公条件这个短板。”漳浦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惠杰告诉记者,为补齐这一短板,该局从2017年开始着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补短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三年规划(2017.7-2020.7),决心在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这一短板上打翻身仗。
随后,漳浦司法局围绕着“房子怎么来”“钱从哪里来”“怎么建设好”等三方面,主动协调、争取,把司法所建设这一实事好事办得有质量。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该局共改造19个司法所,其中17个司法所经扩容改造新增面积2443平方米,平均每个所增加143.7 平方米,均拥有一间35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室,更换和配齐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办公条件改善,司法所的形象也得到提升,更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该局工作人员小蔡告诉记者, 自2017年以来,漳浦县司法局发生了巨大变化——绩效、综治、营商环境考评均获县委、县政府最高奖;还被确定为创建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2018年旧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我们注重抓好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让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多元调解的重要作用,让县直部门领导、乡镇干部看到司法所的法律服务成效,用实际效果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杨惠杰谈及办公场所用地的来源时,格外强调“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把基层司法所建好的同时,也要为漳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法律服务。
用法调解 开创新局面
漳浦县下辖21个乡镇、10个农林盐茶场,人口93万多,外来农民工5万多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矛盾纠纷种类、性质、特点多样化。一直以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就备受重视。
“以往我县多元调解多数采用聘用社会有威望的人士参与调解的传统方式,作用虽明显,但在纠纷调解长效性、合法性等问题上也存在不少弊端。”杨惠杰介绍,适应新时代社会大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是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责任。
那么又该如何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尊法,如何用法调解?漳浦县的做法是,先用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打造法律调解服务团队,注入多元调解新元素。
陈某和陈某如系旧镇镇某村村民,2018年陈某向陈某如借款5万元,因逾期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矛盾,陈某如向法院起诉。今年7月,趁着驻村法律顾问陈志渊律师到村里开展工作时,陈某请求律师帮忙调解双方矛盾。
起初,陈某如并不想调解,陈志渊为和平解决问题,当即通过村老人会帮忙沟通协调,并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经过一番努力,成功说服陈某如及其家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律业务水平较高,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能较好地促进多元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长效性。”杨惠杰介绍“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带来的好处。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漳浦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县317个村(居、社区)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并从本县32名律师、32名法律工作者中经严格考核挑选了28名律师和1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落实法律服务全覆盖。
在实践里探索用好律师、法律工作者这支专业团队,也让漳浦县打开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队伍前行 服务更多元
不久前,陈某平带着蓝某斌、蓝某瑞一起到漳浦县一家饲料公司做防水铁槽。在施工过程中,蓝某斌不小心踩到屋顶的采光板,坠落在地,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蓝某斌家属到绥安派出所报案。由于该案属于非警务事项,随后该案实行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在12348对接和指定下,绥安司法所正式介入调解。
其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召集了众多亲属。为尽快化解矛盾,绥安司法所联合赤土司法所,邀请法律顾问和村两委成立调解专班。经过三天的调解,死者家属、饲料公司以及陈某平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这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体现。”杨惠杰对记者说,2018年以来,漳浦县主动做好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利用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和退休政法干部等在各乡镇及县直多个部门行业建立多元调解中心,将法律顾问融入到多元调解全过程。
而同用法调解服务团队一起成型的,还有各项创新机制。例如,该县以乡镇调委会为依托,在全县22个乡镇场建立的司法、公安、土地、城建、妇联、信访等部门联合的多元调解中心,以及建立的34个行业性调委会。又如,建立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中枢,各乡镇、工、青、妇、老、信访、部队、计生等45个援助站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一个多元的司法行政服务网,正在漳浦铺织着。
“我们想营造一种遇事找法、调解用法、解决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杨惠杰提及的目标,正是近年来漳浦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的方向。而漳浦也正朝着这一方向砥砺奋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漳浦实践、开花、结果。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蔡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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