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监狱直属六中队当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5-07-22 15:02

原标题:弘扬法治精神  讴歌法治精英

——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暨《法制今报》更名《福建法治报》仪式隆重举行

    福建长安网7月22日讯 记者 黄声梅  朱硕峰  周敏  由法制今报社与法制日报社福建记者站共同主办,“华安种业”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暨《法制今报》更名《福建法治报》仪式,昨日下午在福建会堂隆重举行。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李晋闽,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福建日报社总编辑梁建平,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琦,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王穗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勇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郭韶翔,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欧启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陈励筠,省公安边防总队党委常委、参谋长潘曦,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李旭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燕培,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成员、福建日报社副总编辑潘贤强等领导出席了颁奖典礼。评委会、组委会成员,部分候选人所在设区市政法委、工作单位负责人,省直政法各家干警代表、主办单位员工、新闻媒体记者共260人参加了颁奖典礼。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福建日报社总编辑梁建平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蔡小伟委托,代表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对入围我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热烈祝贺。他说,主办单位举办简单而隆重的颁奖仪式,目的就是继续大力宣传这些先进典型,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崇高的魅力塑造人,引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为加快法治福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推选出的20位候选人,他们中既有个人,也有集体。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基本共性,那就是用实际行动推动着社会法治化进程,彰显着法治的力量。
  经现场揭晓,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漳州市检察院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刘龙清、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郑小波、宁德寿宁县公安局坑底派出所所长陈智辉、厦门边防支队曾厝文创村警务室、清流监狱直属六中队、石狮市消防大队大队长黄志强、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梧村派出所第二警务队指导员黄元雄、莆田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林晓莉、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云英当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颁奖仪式上,还表彰了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他们分别是:莆田仙游县综治工作协会、福建省女子监狱七监区副主任科员陈黎华、福建边防总队司令部侦查队队长陈尔尤、武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桃秀、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黄家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华大司法所协理员刘倩文、福建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王永生、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检察员颜煜群、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副所长张福根、厦门湖里区蔡塘社区居委会专职法制宣传员及社区人民调解员徐新济等。
  在颁奖仪式上,《法制今报》也宣布正式更名为《福建法治报》。梁建平对《福建法治报》也给予了厚望,他希望更名后的《福建法治报》正确认识新形势新任务,着力聚焦法治福建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工作,坚定不移做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宣传者、推动者;希望报社采编同志坚持“三贴近”,深入基层一线,近距离感受政法工作方方面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过硬队伍建设成就。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强互联网宣传能力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希望报社进一步加强与全省各级政法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继续发挥好在推进“法治福建”建设进程中的宣传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作出新的贡献。也希望全省政法各级领导和部门继续关心支持《福建法治报》!
  据悉,此次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和颁奖典礼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及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大力支持。谢华安种业科技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信集团、世茂集团、正荣集团、西航实业集团、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国家税务局、厦门鹭尚行汽车俱乐部、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也给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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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获奖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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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是动力更是责任

——访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

    法制今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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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黎华
   高墙内绽放的警花

  获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的陈黎华是福建省女子监狱狱警。谈到这次获奖,陈黎华说:“‘我只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这样的提名,我感觉受之有愧。”然而“受之有愧”的陈黎华没有告诉我们的是,她积极探索符合女性重刑犯的教育改造规律方法,办理的数百件减刑假释案件,无一差错、无一申诉、无一上访。
  谈到人生的遗憾,陈黎华说:“我曾经短暂的离开过工作岗位,这段时间应该是我人生中的遗憾吧。”然而“短暂离开工作岗位”的陈黎华没有告诉我们的是,那段时间正是她被诊断出胃癌,进行化疗,经历生死折磨的时光。胃部被切除了三分之二的陈黎华在术后九个月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陈黎华表示:“我的贡献就如水滴般微不足道,但看到法治人物的入围者和提名者,我深深地感到如果我们这些水滴能汇集,就能更好地推动法治社会的前进与公平正义的实现,最终汇成法治的海洋。而我,将会继续做这样的水滴。”

    徐新济
  因为我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作为厦门市湖里区蔡塘社区居委会专职法制宣传员及社区人民调解员,17年来,徐新济坚持用毛笔写宣传材料,坚持用画笔画大幅的宣传画和普法黑板报,这种普法方式不仅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充分认可,还得到了省、市、区党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
  此次获得提名奖,“我感到非常荣幸。”徐新济认为,这是对他今后工作的一种鼓励,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保持不骄不躁、任劳任怨、踏踏实实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黄家焱
  法律人士要多参与公益援助

  作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主任、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黄家焱致力于法律公益援助已达21年,他曾被誉为福建省法治进程标杆人物。
  黄家焱自豪地对记者说,仅去年一年时间,他所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就免费为龙岩地区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承办案件526件。其中,“福建畅丰车桥制造有限公司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案”还被全国总工会评为“2014年十大劳动违法典型案件”。
  黄家焱说,今后他将更努力致力于提升普通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更多的群众有能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他还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让社会上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让各地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法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刘倩文
  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2009年毕业,刘倩文便踏入了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华大司法所,成为一名协理员。几年来,她用满腔的热血与真诚,扎根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
  成为“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获得者,刘倩文开心地说:“社区矫正这项工作对社会上很多人来说还比较陌生。说它小,它只是司法所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之一,然而它又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能得到肯定真的觉得很欣慰。”
  六年多来,刘倩文已经记不清“迎来送往”了多少矫正人,然而数据于她来说并不重要,与这荣誉一样。“更重要的是迷途者顺利回归了家庭,融入了社会。”刘倩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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