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2017年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04-01 16:30
各设区市司法局党组,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各监狱戒毒单位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现就2017年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中心组成员思想理论素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专题设置
第一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推进标本兼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向纵深。
第二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福建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三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与时俱进抓好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重大意义、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五专题: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党内各项规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执政意识。要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真正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制度法规的敬畏和认同,自觉做严守党规党纪的模范。
第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结合建军90周年庆祝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只有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国防建设才能有更大发展,只有把国防建设搞上去,经济建设才能有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国防建设融合深度发展。
第七专题:深入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入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准确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本要求,特别要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和任务,努力提高破解制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本领。
第八专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和判断上来。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第九专题:深入学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同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过去一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201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找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第十专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第十一专题: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准确把握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十二专题:深入学习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敢于啃硬骨头,逐一抓好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十三专题:深入学习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近年来新制定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学习对象
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扩大到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习组织,厅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厅党委分管队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厅党委学习秘书由厅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学习时间安排、发出通知和人员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收集学习资料和集中学习导读安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专题调研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学习方式。厅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结合起来,以抓好个人自学为基础,精心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鼓励民主讨论、碰撞思想,做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组织学习交流。
(三)增强学习实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理论武装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工作思路,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效。
全省司法行政各级党委(党组)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中心组学习意见。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现就2017年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中心组成员思想理论素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专题设置
第一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推进标本兼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向纵深。
第二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福建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三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与时俱进抓好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重大意义、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五专题: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党内各项规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执政意识。要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真正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制度法规的敬畏和认同,自觉做严守党规党纪的模范。
第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结合建军90周年庆祝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只有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国防建设才能有更大发展,只有把国防建设搞上去,经济建设才能有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国防建设融合深度发展。
第七专题:深入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入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准确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本要求,特别要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和任务,努力提高破解制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本领。
第八专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和判断上来。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第九专题:深入学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同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过去一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201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找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第十专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第十一专题: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准确把握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十二专题:深入学习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敢于啃硬骨头,逐一抓好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十三专题:深入学习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近年来新制定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学习对象
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扩大到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习组织,厅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厅党委分管队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厅党委学习秘书由厅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学习时间安排、发出通知和人员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收集学习资料和集中学习导读安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专题调研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学习方式。厅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结合起来,以抓好个人自学为基础,精心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鼓励民主讨论、碰撞思想,做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组织学习交流。
(三)增强学习实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理论武装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工作思路,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效。
全省司法行政各级党委(党组)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中心组学习意见。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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