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09-25 16:49
各设区市司法局党组、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各监狱戒毒单位党委,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近日,省委书记尤权同志作出批示,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过程就是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宽松软’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具体措施,使这项工作逐步深化。对于基层探索出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促进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5 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正在开展的“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主题学习讨论,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举办培训班、专题报告、讲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和渠道,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务求学深学透,推动中央和省委精神入脑入心。
二、不断把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决定》和刘云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采取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引导每一名党员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四个合格”为标尺,联系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自觉见贤思齐,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20 条措施,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一线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9 月底前集中开展对生活困难的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和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的帮扶慰问。
三、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具体程序和组织管理,突出政治性、时代性、严肃性、实效性,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做到季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每月相对固定一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习惯。加强“三会—课”组织管理,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完善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现场指导等制度,确保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学习讨论、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员、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部门党员、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每年至少讲1 次党课。
四、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闽司委〔2017〕47号),针对司法行政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持续深化“对标看齐、岗位建功、马上就办、大抓基层”四大行动,找准学做结合的发力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真抓实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尽责出力。当前,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这一主题主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我做起、马上就办,做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强化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履职尽责、争创一流。
五、深化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短板问题,使深化“两学—做”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宽松软”的过程。健全完善查找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问题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巩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健全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对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等5 类人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明确各类基层党组织任期、上级党组织提醒督促责任,推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提前4 个月报送换届请示;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提前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学习教育的指导。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链条。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走进支部,点对点、面对面严督实导,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地。9月底前,省里将开展新一轮集中督查调研。
七、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用好“党员e 家”“党建微课”“福建司法学习微平台”等,持续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活动的进展成效,宣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好的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厅政治部。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近日,省委书记尤权同志作出批示,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过程就是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宽松软’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具体措施,使这项工作逐步深化。对于基层探索出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促进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5 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正在开展的“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主题学习讨论,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举办培训班、专题报告、讲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和渠道,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务求学深学透,推动中央和省委精神入脑入心。
二、不断把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决定》和刘云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采取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引导每一名党员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四个合格”为标尺,联系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自觉见贤思齐,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20 条措施,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一线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9 月底前集中开展对生活困难的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和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的帮扶慰问。
三、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具体程序和组织管理,突出政治性、时代性、严肃性、实效性,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做到季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每月相对固定一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习惯。加强“三会—课”组织管理,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完善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现场指导等制度,确保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学习讨论、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员、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部门党员、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每年至少讲1 次党课。
四、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闽司委〔2017〕47号),针对司法行政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持续深化“对标看齐、岗位建功、马上就办、大抓基层”四大行动,找准学做结合的发力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真抓实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尽责出力。当前,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这一主题主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我做起、马上就办,做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强化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履职尽责、争创一流。
五、深化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短板问题,使深化“两学—做”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宽松软”的过程。健全完善查找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问题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巩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健全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对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等5 类人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明确各类基层党组织任期、上级党组织提醒督促责任,推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提前4 个月报送换届请示;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提前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学习教育的指导。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链条。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走进支部,点对点、面对面严督实导,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地。9月底前,省里将开展新一轮集中督查调研。
七、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用好“党员e 家”“党建微课”“福建司法学习微平台”等,持续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活动的进展成效,宣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好的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厅政治部。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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