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法律援助“全城通办”。依托乡镇及部门设立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实现群众办事“就近跑”。二是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依托“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援助案件“点援制”。根据案件性质、律师特长等因素,由受援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或根据受援人意愿为其推荐承办律师,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1--6月,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98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63.47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717.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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