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服务为民,采取四项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以来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其中刑事案件26件,民事案件37件),提供法律帮助16件,接待来访咨询385人次。
一是规范窗口建设,开展“12348”法律服务平台咨询服务。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社会律师入驻“12348”法律服务平台值班,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精准解答,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着装整洁、文明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法援服务窗口设施建设,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配置了饮水机、便民服务箱、取阅架等设施,大大改善了为民服务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法援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作用,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各部门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到便民利民。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多次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宣传法律援助,配合做好扫黑除恶法律援助、衔接工作事宜。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办法》专项使用经费,办案补贴表由中心造册,填写领款单,局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局长审批。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补”。2019年来,法援中心已发放律师办案补贴5.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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