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日前,在福清市司法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受援人罗某与熊某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中,感谢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间,罗某、熊某等7名外地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胡某,在福清市一项目工地上从事钢筋安装工作。在务工期间,胡某在支付了部分工资款之后,给每个农民工出具了一张欠条,并承诺于2017年7月底还款。但是,后来罗某等人多次催讨,胡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一直拖欠。
今年7月,罗某等人到福清市司法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法援窗口申请援助。窗口工作人员指派了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福清市融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俞好云、何群承办。随后,该案件经福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向福清市人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胡某自愿于2019年8月9日前一次性还清拖欠的工资,如胡某未如期还款,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胡某立即偿还欠款。该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并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该协议有效。
今年8月9日,协议已经生效了,但是胡某依然没有履行承诺,无奈之下,罗某等人再一次来到法援窗口,请求法律援助强制执行,帮助他们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在法援承办人员的帮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罗某等人顺利拿到了5万多元的工资执行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来,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从完善维权网络、畅通维权渠道、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作用、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健全基层司法所“援调对接”工作机制等,竭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今年9月份,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51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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