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完善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制度,2017年4月永定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一站式服务,当天受理、当天审批、指派。对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案件采取“先援助,后审批”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
二是建站立点,健全网络。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司法局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同时在24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81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残联、人民法院、总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于2016的上4月专门为农民工设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2019年1-10月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2件,实现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畅通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三、集中宣传,舆论指引。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律进企业、社区、矿区、工业园区,在农民工聚集地集中发放《永定区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审批办理规程》等宣传手册。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和知晓率。
据统计,2018年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81人次, 2019年1-10月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4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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