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司法局多举措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曾建钦 刘晋林 时间:2019-11-21 08:20

    今年以来,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创新法律服务方式,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农民工维权网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将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区局一楼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同时在24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81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残联、人民法院、总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还专门为农民工设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以行政服务中心基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畅通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今年1-10月永定区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1件。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预防和减少农民工维权纠纷。以在区人社局、人民法院、总工会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媒介,与区人社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建立农民工维权案件信息通报与会商沟通制度,及时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为农民工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贴近基层的优势,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第一时间帮助农民工解决纠纷,减少农民工讼累。今年1-10月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12件。

  三是完善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永定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一站式服务,当天受理、当天审批、指派。对群体性案件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受理;对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案件采取“先援助,后审批”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四是联合多部门送法进企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与区人社局、法院等部门联合送法进企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向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对企业劳动关系、劳资纠纷处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讲解,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相关建议,对企业提出的有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方面遇到的问题做出解答。指导和督促用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五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根据农民工案件的不同类型,指派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负有责任心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检查,强化援助中、援助后监督,采取查阅案卷、参加旁听庭审、走访当事人、走访法官等方式,有效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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