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创新服务理念确保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不停歇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陈晨阳 时间:2020-02-25 09:31

  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严格落实十一个“一律不准”要求和2月9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题会议精神,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以“疫情就是命令,岗位就是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和群众在特殊时期的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服务途径和服务形式,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停摆。2月3日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共线上受理公证310件,线下受理1449件,邮寄办理12件,出证2050件,接受咨询2298人次,邮寄送达750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受咨询489人次,其中电话咨询420人次、网络咨询18人次、来访咨询51人次。受理案件98件,其中网上受理2件、现场受理9件、通知案件12件、认罪认罚75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6件,其中见面办理10件,不见面办理6件;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解答实时法律咨询1094条、办理法网留言件18件,12348热线平台接听电话咨询1041通,承办12345诉求件25件。

  一、主动作为,践行“为民”理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党建引领。在疫情爆发初期,即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局汇报。要求全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优势,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二是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发动全市法律服务力量,主动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治力量。如福州公证处为“e福州”开展的福州市民普惠口罩预约购买活动网上预约进行公证,指派2名公证员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保障福州五城区首批30万只口罩公证摇号工作顺利完成;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协助安溪警方破获两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有效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党员争先,爱心助力。全市多个法律服务机构成立党员业务骨干先锋队,在参与一线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防疫“爱心捐赠”,为做好疫情防控凝聚起爱心与力量。福州市法援中心组织党员参与居民小区疫情群防群控工作,到结对共建的鼓楼区五凤街道广厦社区协助开展设卡守护、为出入人员测量体温、做好信息登记等志愿服务和防疫宣传活动。

  二、严密防控,强化“安民”措施

  一是实时收集信息,掌握疫情动态。各法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对所属人员涉疫相关情况排查,准确掌握本单位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行踪动向。要求全体法律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各级各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对办公场所进行灭菌消毒,对来访群众实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求服务对象全程佩戴口罩,按规定处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无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二是完善线上服务,避免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暂时关闭部分公证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远程视频等方式预约、申办各项法律服务,让群众少跑路,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不接待3人以上共同来访,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及时进行疏导,避免来访人员在接待场所聚集、长时间等待。

  三、优化供给,彰显“便民”特色。

  一是多种咨询渠道保持畅通。保持12348法律服务热线正常运行,引导市民通过络预约、电话咨询、线上受理等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业务,避免人员聚集。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对需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告知优先使用闽政通、福州法网等平台进行网上预申请。二是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不停歇。福州市148公共法律事务中心及时调整律师上岗人员及值班时段,切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在防疫期间值班值守,供社会大众随时进行免费法律咨询。闽江公证处采取在线办理公证事项,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引导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 “福州市闽江公证处”以及闽江公证处官方网站在线申请、预约,发布专线电话以及4个公证员手机电话,方便群众预约和公证法律咨询。2月17日,福州某公司向闽江公证处紧急求助,该公司有一大批货物正在运往巴西的海上,临时接到当地相关部门通知,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公证手续,否则将要缴纳巨额罚金。闽江公证处公证员范子逸与同事加急办理,当天下午4点就办好了相关公证,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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