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响应贯彻司法部及省上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1-6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3件,解答群众咨询10065人次,受援人总数达3931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92.72万元。
一是蓄势而发,量身定制品牌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市司法局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地已制定本辖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共同助力我市品牌活动有序推进。
二是降槛扩面,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将经济困难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三位一体,规范提升窗口便民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实体窗口、“12348”热线、网络“三位一体”平台便民服务水平,确保群众享受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市中心“安全”“服务”两手抓,一方面,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流程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对大厅各类便民设施进行消毒;另一方面,开展每月“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每月从参与窗口值班的市中心工作人员与218名社会律师中各评选出1名服务之星,充分调动值班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四是精准援助,全力助推复工复产与脱贫攻坚。将农民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晋江、惠安两地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援助需求,新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等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市继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特色服务,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助力脱贫攻坚。此外,洛江组织辖区内7家律师事务所公布咨询热线,免费为辖区内所有企业及所属职工解答因疫情产生的各类法律问题,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与企业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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