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福建长安网 时间:2016-03-29 16:05
    根据司法部下发的《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发通〔2016〕8号),我省拟推荐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莆田市仙游县148法律服务所、武夷山市司法局星村司法所、福安市司法局城南司法所等10个单位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庄晶萍、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甘权仕、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郑慧嫔、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詹见荣、龙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张跃明、三明市尤溪县法律援助中心黄燕、南平市光泽县法律援助中心林欢、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姚仲凯、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翁凡、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戴海莺、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何伟、福建中亚海天律师事务所林盛、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西柯司法所叶志超、云霄县火田法律服务所赖坤贤、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临江司法所庄晓皇、龙岩市永定区堂堡司法所林静等16名同志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候选单位,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庄晶萍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候选人。
  特此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4月5日前联系福建省司法厅。联系电话:0591-87528421。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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