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时间:2017-04-20 09:12

司发通[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对做好2017年农民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民工为国家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当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难度随之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亟待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担负重要职责,具有独特优势。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农民工相关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农民工工作意义重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围绕加强和改进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高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化解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努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推动农民工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积极为党委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社、住建、工会、信访、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农民工下岗就业、群体上访等情况,主动介入,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促进将农民工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农民工法律法规的释法说法服务,从法律角度分析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使党委政府了解农民工问题的难点症结,出台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密切关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情况,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规律性、倾向性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切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加大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对大量使用农民工和容易出现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企业和单位,要进行深入考察了解,找出发生问题的规律,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要以建筑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用工管理问题较突出的行业为重点,针对行业特点和易发法律纠纷,立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为企业制定涵盖法律责任、后果分析等在内的法律意见,必要时报告党委政府,以提高法律意见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在对企业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作用,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 使企业了解包括承担刑事责任在内的侵犯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民工集聚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农民工获取信息、提出申请。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对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酌情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于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要及时主动与党委政府联系,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农民工依法信访、用法维权。要在服务农民工的过程中及时了解农民工诉求,多做调解说服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的工作,对有过激行为的当事人及时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权,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对构成违法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农民工相关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农民工相关工作的困难问题。要抓好责任落实,强化督促考核,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相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水平。要加强宣传表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阐释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

  司 法 部

  2017年4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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