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司法部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64号)和省政府要求,省司法厅、省农民工办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品牌建设开展情况及时报省司法厅、省农民工办。
省司法厅联系人:陈慧娟,0591-87528421,fjfy6@yeah.net。
省农民工办联系人:秦鸿,0591-87512092,nmggzc@fjrs.gov.cn。
附件:福建省“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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