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7-26 10:01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总结交流各地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他法律援助组织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于2017—2018年期间办结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二、评选条件
(一)受援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二)案情比较复杂且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
(四)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认真,尽职尽责,且论证有力、效果明显。
(五)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并归档及时。
三、评选程序
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单位推荐,设区市法律援助机构初审,经设区市司法局同意,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将组织人员开展评选确定10件为2019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四、评选要求
(一)结构要求。案例由题目、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人、案情简介、承办过程、承办结果、案件点评九部分组成。
1.题目由“受援人+案由+案”组成。
2.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3.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调解、诉讼等。
4.指派单位填写全称。
5.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
6.案情简介、承办过程及结果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坚持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7.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注重法理分析,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二)报送要求。各设区市汇总本区域参选案件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邮箱:fjfy6@yeah.net)。每个设区市报送9个以上、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以上案件参选,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五、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要高度重视案件评选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撰写典型案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省司法厅对入选的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将进行表彰,对参选和入围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环境。
联系人:吴黎桥,联系电话:0591-87528421 。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总结交流各地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他法律援助组织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于2017—2018年期间办结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二、评选条件
(一)受援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二)案情比较复杂且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
(四)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认真,尽职尽责,且论证有力、效果明显。
(五)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并归档及时。
三、评选程序
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单位推荐,设区市法律援助机构初审,经设区市司法局同意,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将组织人员开展评选确定10件为2019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四、评选要求
(一)结构要求。案例由题目、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人、案情简介、承办过程、承办结果、案件点评九部分组成。
1.题目由“受援人+案由+案”组成。
2.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3.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调解、诉讼等。
4.指派单位填写全称。
5.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
6.案情简介、承办过程及结果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坚持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7.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注重法理分析,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二)报送要求。各设区市汇总本区域参选案件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邮箱:fjfy6@yeah.net)。每个设区市报送9个以上、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以上案件参选,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五、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要高度重视案件评选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撰写典型案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省司法厅对入选的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将进行表彰,对参选和入围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环境。
联系人:吴黎桥,联系电话:0591-87528421 。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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