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1十1”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工作启动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04-18 08:45
    法制网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李豪 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计划向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及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15个省(区、市)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1+1”行动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八年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10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1.78万余场,化解了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直接受益群众达1572万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

    据介绍,2017年度“1+1”行动志愿者招募工作已启动,招募对象主要是律师、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时间是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凡是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执业三年以上,能独立办案的律师,均可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山西、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40岁以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向住所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报名。有意者可咨询所属省(区、市)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处(中心),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www.cla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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