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全省建成法律援助便民窗口89家,设立法律援助站1940个,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件,为困难群体挽回损失3.4亿元。
二是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列为援助重点,新增婚姻家庭、产权继承等援助事项,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4地开展申诉案件代理试点,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困难群体纳入援助范围。
三是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明确无期徒刑、死刑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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