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没钱打官司怎么办?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雪中送炭”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时间:2017-12-16 14:35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司法部司局长访谈⑤

    在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当下,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和选择。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现实中存在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也无力支付诉讼费用。面对遇到的法律问题,他们该如何获得法律帮助呢?

  相信,上面这一组温暖人心的数字已经给出了答案!

  接下来,快随小编一起走进本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司法部司局长访谈”,听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讲述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暖心举措。

  暖人心:扩大法援范围 让民生工程更有温度

  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为基层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民生工程,为无数困难无助的人“雪中送炭”,带来希望和温暖。

  那么,新时代法援工作将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呢?

  白萍司长给出了答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援工作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做好服务困难群众工作。”

  具体来说,要划出两大重点哦!

  1、实现动态调整 扩大法援范围

  调整标准,拓展覆盖人群

  将全国法援经济困难标准普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费用分担制度,将法援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

  紧扣现实,扩大事项范围

  推动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实现对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切实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的法援工作。

  2、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中,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加强法援案例库建设等。

  军令状:将实现法院、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全覆盖

  众所周知,今年的法援工作有两项重大制度出台,分别为法援值班律师制度和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积极推进。

  生命线:“三个体系”确保法援工作提质增效

  质量是法援工作的生命线。那么,到底该如何提升法援工作质量,提高法援工作服务水平呢?

  白萍司长来支招——加强“三个体系”建设!

  服务标准体系

  制定出台刑事、民事行政法援案件质量标准,为规范和引导办案行为提供指引。依托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法援标准化建设,对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管。

  质量监控体系

  实行分工负责制,司法行政机关是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法援机构是法援个案质量的监督主体;

  加强对法援机构和法援人员的监管,确保依法履职;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庭审旁听、投诉处理等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各环节监督。

  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法援服务质量公布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

  强后盾:“五大保障”一个都不能少

  一项工作的推动,需要有坚实的保障做后盾,新时代法援工作亦如此。在开展法援工作的过程中,来自经费、队伍、信息化、宣传、立法的保障一个都不能少!

  经费保障做基础

  规定补贴标准基本构成、考虑因素、标准幅度以及动态调整要求,体现律师等法援人员的劳动付出、智力投入,调动办案积极性;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政府购买法援服务。

  队伍建设专业化

  形成法援机构工作人员办案相关的身份准入、政策扶持、执业纪律、激励奖惩措施;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援义务通报制度;健全法援律师退出机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法援指导性意见,对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学院校师生等参与法援作出规范;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等。

  信息化平台为群众

  以“12348”中国法网为平台,以全国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渠道为载体,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法援服务需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宣传形态接地气

  用群众愿意听、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让群众认识了解法援,学会运用法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立法先行做保障

  立法是对法援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要加强对法援基本定位、对象标准、组织实施程序、提供方式、管理体制、保障体制等问题的研究,加快推进立法,确保立法质量。

  法律援助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动将困难群众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的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使他们平等地参与诉讼活动,受到平等司法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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