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出炉。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是市中心继年初荣获“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习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指示精神,以“为弱者申援、护百姓公义”为追求,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办案量6万多件,帮助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中心多项工作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特别是在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拓展援助覆盖面、提高案件质量、提升窗口软硬件建设、打造专业人才队伍等方面成效显著,援助事项扩展至115类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打造纵横两道“零距离”便民服务网络。中心连续4届16年蝉联“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等数十项全国、省、市各级荣誉,承办的众多法律援助案件荣获司法部、省司法厅表彰,为贫弱群体打造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位人民群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设区市司法局
省内厅(局)
外省司法厅(局)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34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42号 备案号: 闽ICP备06031529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司法厅.政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邮编:350003群众来电联系电话:0591-83726141
Copyright 2005-2018 All Rights Reserved投稿邮箱: xxk@sft.fujian.gov.cn网站访问统计量: 16536476
主办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