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福州市首例由驻点法院值班法援律师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的案件结案。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介入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到法院宣读判决仅用35分钟,用事实开启福州市法律援助刑事速裁新时代。
从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到判决仅35分钟
2015年6月10日上午9点10分,台江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里,4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在庭前提出刑事速裁法律帮助申请。随即,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台江区人民法院联络点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柯继贤来到一号法庭指导4名被告人填写《福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帮助申请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告知被告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等,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4名被告人均希望尽快判决,一致申请适用刑事速裁法律程序。9时30分,台江区人民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本案。鉴于被告人均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当庭认罪,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个月到8个月的刑期。9点45分宣判结束。至此,首例由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联络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的刑事速裁案件顺利结案,前后仅用35分钟,若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要经过3个月时间。
法律援助刑事速裁的“福州模式”
为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进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福州市作为第一批进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的城市,有其特有的优势和特点。早在2012年7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行先试,全省首创,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及五城区法院立案庭开展法律援助驻法院联络点工作,建立市区两级法院立案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每周一至周五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驻法院联络点工作全覆盖,确保法律援助与审判工作的无缝对接,为下一步在福州试点刑事速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项举措,在法院、看守所全面铺开福州市法律援助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专家律师库,举办刑事速裁案件律师培训等精心打造法律援助刑事速裁“福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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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是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及北京市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的精神,通过集中办公,压缩在途时间;通过部门职能合并,压缩部门流转时间;通过侦诉联动配合,压缩重复工作和退补时间;通过文书的表格化处理,提高流程化水平。
下列案件属于《刑事速裁程序工作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危险驾驶案件。
(二)轻型的交通肇事案件。
(三)轻微的盗窃案件。
(四)四万元以下的诈骗案件。
(五)二万元以下的抢夺案件。
(六)故意致一人轻伤或过失致一人重伤的伤害案件。
(七)情节轻微的寻衅滋事案件。
(八)特殊的非法拘禁案件。
(九)轻微的毒品犯罪案件。
(十)特殊情节的行贿犯罪案件。
(十一)在公共场所实施的下列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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