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速裁调解 解七旬老人燃眉之急
来源:法制网-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话会议专题-经典案例 时间:2015-09-17 15:35
    【案情简介】

  赵某系外来务工人员,自2010年6月28日开始受雇于舒某,约定上班地点为厦门当代天境工地(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58号),工作内容为看管工地材料,约定每月工资为2200元,然而舒某并未按时向赵某支付劳务费。2013年11月18日,赵某在工地上不慎摔伤,当即被送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确认为:1、左基底节脑出血性损伤;2、高血压病3级。赵某在厦孤身一人,身边无人照料,由于舒某拖欠劳务费,赵某也没有经济收入,只有一个在泉州打工的儿子,收入也甚低,全靠向身边朋友借钱及微薄的积蓄垫付了医药费用。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收入,赵某停止了用药治疗,右手已不能动弹,走路十分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其雇主舒某不但不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医药费用也分文未付,经赵某及其家人多次催讨仍无果,赵某只能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赵某先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舒某拖欠劳务费等情况,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督促下,舒某迫于压力,只好向赵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确认其拖欠赵某劳务费11116元及医药费13700元,但此后舒某仍以资金紧张等借口拒绝支付任何款项。赵某于2014年1月13日向思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舒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和医药费,而由于赵某与舒某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为劳务关系,思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决定书。万般无奈的赵某在听说可以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后,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由于行动不方便,2014年1月16日赵某委托其儿子代其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相关材料下,受理了该援助申请,并及时指派律师办理。

  【承办过程和结果】

  由于赵某年近古稀,双脚行为不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定承办律师上门服务。承办律师审阅材料后对整个事件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亟需解决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管辖问题,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所在地,经承办律师调查,被告舒某在厦门的暂住地址为湖里区,若据此调查结果,思明区法院是不能受理该案,但劳务合同纠纷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管辖,即本案赵某工作所在地法院管辖,故思明区法院对此有管辖权。亟需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虽然舒某以欠条形式确认了拖欠的劳务费及医药费,但两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民事案由不同,不能在同一个案件中主张权利,必须分成劳务合同纠纷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个案件立案。

  承办律师经过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讨论分析后,确认好案件思路,快速准备好立案材料,第二天上午便前往赵某住所地向其说明案件相关情况,并告知其可以主张的权利,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案程序等,最后让其签字办理立案手续。下午,律师即前往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果然在立案时候遇到管辖问题,立案人员认为劳务合同案件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即湖里区法院立案,承办律师向立案人员出示了事先准备好从网上打印下来厦门当代天境的相关资料,确定合同履行地在思明区,思明区法院对该案是有管辖权的,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管辖为侵权行为地,即当代天境的工地,故思明区法院对两个案件均有管辖权。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下,两个案件顺利地在思明区法院立案。同时该案件也引起了思明区检察院的重视,思明区检察院民行科的工作人员也主动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为了推进案件的顺利进行,思明区检察院民行科也向思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虽然案件已经立案了,但此时,承办律师考虑到另外一个紧急的问题,案件立案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此时距离春节过年仅有十余天,被告系外来人员,可能很快就会回老家过年,即使按正常案件的工作程序,距离判决还有一段时间,若案件还存在二审等情况,赵某何时能拿到钱还是个未知数,而赵某已停药多日,当务之急是尽快帮助赵某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赔偿款继续治疗。承办律师当即与法院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向其说明案件的特殊性,希望案件先暂时不要分配到业务庭,而是先到法院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向承办律师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推动两个案件的进展。舒某在电话中也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014年1月20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被告虽然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费用,但付款期限过长,且医药费也不按欠条上载明的金额来支付,双方无法就付款达成一致意见。承办律师也向赵某解释调解的作用,调解是最快使案件生效的一种结案方式,且一经签订调解协议马上发生法律效力,若被告不按调解书确定的付款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我方便可申请强制执行,否则经过开庭审理等,拿到款项的时间要很久。赵某最终接收了律师的建议,同意分期付款,但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调解协议四日内支付。在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及承办律师多方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受援人赵某也及时的拿到了第一期的款项,可以继续购药治疗,解决了当下的燃眉之急。

  【案件点评】

  本案从申请法律援助到调解结案拿到第一期赔偿款项,历时不到一周的时间,而承办律师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和紧急性,接到案件后,认真研究案件情况,分析办案思路,及时与经办人员多次沟通,寻求快速解决办法。同时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分析案件情况,让其权衡利弊,最终促使了案件及时、圆满解决。思明检察院在第一时间了解本案后,认为本案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与律师沟通后,向思明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收到材料后对本案很重视,立即组织庭前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本案的成功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本案被评为2014年度法律援助“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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