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
指派单位:三明市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吴群红
【案情简介】
岁末年初,是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兑现工资的时候,可是有些企业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2014年12月初三明市某矿业有限公司33位农民工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67万元。
三明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在三元区岩前镇白叶坑村有一个有色金属矿场,三个矿洞共有40多个工人,以开采萤石矿为主。因资金周转困难,从4月开始拖欠工人工资。老板说等年底时一次性发放。到了12月份,工人们要求老板兑现工资,老板以矿石难卖、目前没钱等各种借口不发工资。工人们到市政府上访,要求讨薪,有些工人在公司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市信访局召集三元区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岩前镇综治办将三明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调查情况以《三元快讯》直转件报三元区委、区政府,三元区委书记杨稚平批示要求岩前镇等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工人工资着落和矿区稳定”。岩前镇司法所及时介入,一方面约谈法人代表张某某,一方面了解到老板有转移财产的意向,建议工人们走法律途径,申请法律援助。三明市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3位农民工的申请后,根据紧急预案,意识到保全矿场的萤石矿,才能有效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得到支付。该中心马上联系三元区岩前吉口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查封白叶坑矿区价值68万元的萤石矿提供担保,先向三元区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然后以最简便的受理程序,调取矿场工人工资明细表,加班加点,为33位农民工写诉状,整理拖欠证据,向法院起诉立案。
三元区法院受理33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根据实际情况保全了2000吨萤矿石。12月12日下午,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将67万元工资款交到法院,请求让她把矿石运走销售。法院收到工资款后,同意解除保全。可就在法院庭审调解期间,节外生枝出现意外情况,公司股东之一刘某金得知萤矿石被张某某一人销售,指使闲散村民将矿石场的大门堵住,致使矿石无法运出,张某某当即表示无法接受调解,不肯与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就无法快速让农民工拿到工资。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从便民角度出发,特事特办,顺带为公司的三位股东做调解工作,帮助他们把公司股东内部的经济纠纷处理清楚,达成共识。刘某金才通知撤销堵路放行。张某某将全部萤矿石运出后,才表示同意与受援人签订调解协议书。
2014年12月26日,是法院确定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的日期,也是给每位农民工发放工资的日子,工人们满怀喜悦的心情,带着早已准备好的银行卡来到法院,三明电视台、三明日报社等单位也来到现场,见证了农民工们拿到工资的全部过程。接下来几天,公司给未参与诉讼的其他十几位员工也发放了工资,总额达到90.2万元。所有员工在2014年的最后几天全部拿到工资,高兴之余,给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对法律援助快速取证、快速立案、快速保全,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表示真诚感谢。
【案情点评】
一、这是一起非常成功的追索劳动报酬群体性纠纷案例,所有工人在短时间内通过诉讼程序追讨到全部工资款。归功于地方领导的高度重视、司法部门大力配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快速优质服务。正是有关部门有着为民服务的意识和特事特办的便民服务意识,才使案件得以快速圆满办结。
二、诉前保全是本案的关键。案件受理时,援助律师得知矿场剩余的萤矿石只有2000多吨,再不保全,将使工人的工资款难以执行,于是,起诉前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立马找当地熟悉的担保单位,并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与法院及时沟通,取得了法院的立即执行,为以后的诉讼提供了关键性的保障。
三、本案体现了便民服务的优质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不但对农民工讨薪开通了绿色通道,简化受理手续,还抽调人手,加班加点,以最短的时间写了33份诉状、整理33本证据材料、办理33个案件立案手续。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卡壳,能本着特事特办,便民服务的原则出发,与承办法官一起做通其他股东的调解工作,使本案避免扯皮或进入冗长的诉讼程序,让农民工们在过春节前拿到全部工资,高兴回家过年。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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