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9位农民工特地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表示由衷感谢:“法律援助不仅为农民工讨回工钱,也为农民工讨回尊严”。
原来,2016年7月15日,杨某等9名农民工来到松溪县信访局,反映其自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在福建省松溪县某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共计29万余元,接访领导县政府副县长范吉朝当即批示:走法律程序,司法局予以法律援助。而后,9名农民工来到松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审查相应材料,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林绍元同志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劳动仲裁。2016年9月,由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县劳动仲裁庭裁定不予受理。为平复农民工焦躁的情绪,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法律工作者对他们进行耐心疏导,并一一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与开导,该9名农民工同意由承办该案的法律工作者林绍元继续援助他们,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长期拖欠工资问题。2016年10月,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做出如下判决:福建省松溪县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杨某等9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6万余元。由于该公司不自觉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义务,2016年11月,法律工作者林绍元无偿为9位农民工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在松溪县法院执行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该公司账户被依法冻结。2017年1月3日,该案9位农民工在春节前夕终于拿回了被公司拖欠长达两年之久的全额工资。
至此,历经6个多月的法律援助工作圆满结束。这次追讨工资的诉讼案例也给农民工和企业主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让农民工更加懂得,作为弱势群体如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不仅有力地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双方利益,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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