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叶某等28名农民工来到松溪县信访局,反应其自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松溪县某工艺厂工作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共计24.75万元,他们曾到松溪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请行政保护,虽然县劳动保障局下达了支付令,但该工艺厂仍未支付。负责接待的信访局领导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可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叶某等28名农民工来到松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了解基本情况,审查相关材料。经审查,当事人符合援助条件,当即联系办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林绍元同志,并指派其为本案的承办人。由于工资被长期拖欠,农民工们对工艺厂怨气很深,为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人林绍元同志耐心疏导,平复他们焦躁的情绪,循循诱导,希望他们相信法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承办人一起到工艺厂进行走访,对案件展开了多方面的调查,发现:该企业大门紧锁,早已停产,企业负责人也下落不明。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但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林绍元认为无论企业负责人是否能找到,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应首先得到保护。
2016年11月21日,承办人林绍元向松溪县劳动人事仲裁庭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松溪县某工艺厂立即支付28位申请人的劳动报酬工资。2016年12月20日,仲裁庭作出裁决,裁定工艺厂10日内向叶某等28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24.35万元。履行期限到期后,承办人又免费为农民工们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20日,在承办人林绍元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申请人在协议之日支付申请人工资9.35万元,余款15万元在2017年12月之前付清。
松溪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心系群众,坚持不懈,借助劳动仲裁与司法途径,成功地为28位农民工讨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给当地企业主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促进了当地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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