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笔“迟到”的劳务报酬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秀敏 时间:2017-06-20 08:37

    2017年6月9日还没到上班时间,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就迎来了两位笑容满面的老人,分别是福建省惠安籍69岁的老人黄某和福建省永春籍67岁的老人潘某,这已经是两人第五次来访,这次他们终于不再愁眉不展而是带着“为民服务排忧解难”的锦旗特意从泉州老家赶来致谢,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得知两人都已经顺利拿到“迟到”的劳务报酬,由衷替两位老人高兴,说起两人的讨薪之路,那可谓一波三折。

    2017年3月30日是黄某与潘某第一次到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当时两人并未携带任何书面材料,加上浓厚的口音,工作人员费了很长时间才听懂两位老人表达的意思,原来两人受雇于XX项目部负责人张某,专门看管工地兼卫生清理工作,从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份期间张某仅断断续续通过潘某的建行账户支付两人基本生活费,迄今已拖欠黄某工资共计两万五千多元,拖欠潘某工资共计三万五千余元,虽然两人多次打电话给张某催讨,张某口头答应一定会支付拖欠两人的工资,但是实际上迟迟没有兑现。眼看着XX项目部已经人去楼空,两位老人苦苦守着大门仍等不来属于他俩应得的报酬,因张某再没露面过,心急如焚的两人一筹莫展。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考虑到黄某手里并没有任何被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据,潘某的银行流水仅有的几次交易时间、金额都不固定,证据材料方面可谓相当薄弱,加上两人仅知道张某是外地人,没有张某的身份证号码也说不清楚张某的具体年龄,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就该案件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采取援调对接的方式解决两人的难题,由厦门市翔安区调解中心出面调解该纠纷。当天厦门市翔安区调解中心通过老人提供的电话,第一时间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电话里明确表示,会马上交代财务人员落实,最迟于清明后三天处理完毕。张某之前言而无信的行为让两位老人对张某的电话保证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看出了两人的疑虑,建议两位老人回去等待结果的同时,一方面由潘某到银行把2013年至今张某与其交易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一方面交代黄某给张某打电话的时候进行录音,让张某对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拖欠的具体金额进行确认。

    2017年4月10日,两位老人又一次来到了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看到两人愁眉紧锁的样子,工作人员猜到了事情的结果,立马播放了老人带来的老式录音机,发现录音中张某说好含糊其辞,聊天内容并没有提到拖欠两人具体的报酬,该录音并不能成为张某拖欠劳务报酬的有用证据材料,因为黄某的子女都在外地务工,潘某是孤寡老人,至今未婚,两位老人文化水平不高加上年逾古稀,同样的道理即使解释了多遍,两位老人仍是似懂非懂,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对两位老人进行解释与指导,告知现在没有张某的明确身份信息,加上仅有的一份无法说明实质问题的银行流水,两人诉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很小,建议两人再次进行录音并收集张某详细的身份信息为起诉做准备。4月12日,两人带着新录音前来,表示仍然打听不到张某的身份信息,工作人员为其仔细整理了录音并刻好光盘,帮助指导帮助老人如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获取张某身份信息。4月14日潘某和黄某向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当场得到审核与批准,考虑到两位老人普通话说得不好,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特意将该案件指派给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的律师都会闽南话),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指定孙武艺律师担任黄某和潘某劳务合同纠纷的承办律师。

    本以为解决了被告身份信息与证据问题,两位老人拿到劳务报酬指日可待,没想到4月25日承办律师孙武艺律师反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以被告户籍在外地,没有证据证明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在翔安发生为由,不予立案。得知消息的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管辖权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表明侵权行为确实发生在翔安区,且两名年近古稀的老人从泉州到厦门来回奔波实在不易,最终立案庭同意受理该案件。2017年6月1日,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承办律师孙武艺律师的报喜电话,表示起诉后张某迫于压力已经主动向两名老人汇去60500元工资,分别为潘某35100元,黄某25400元。满怀感激之情的老人一早就送来了锦旗,对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热忱服务及承办律师尽心尽责表示感谢。这件老年农民工被拖欠劳务报酬的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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