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两遭不幸 法援再伸援手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05-28 16:49
    郭某是厦门市同安区云洋村一名普通农民,近日,他满脸愁容的来到了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申请对其家庭给予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郭某比较熟悉,2016年12月20日,郭某父亲在一起负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致8级伤残,仅医疗费就花去19万元,可是,事故主要责任方仅支付1万元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而且态度很坚决。逼迫无奈的郭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父亲申请法律援助,依据郭某经济困难的事实,中心工作人员当场给予办理援助手续,同时指派对交通事故处理富有经验的陈良山律师担任其父的诉讼代理人。经过陈良山律师的多方努力和据理力争,终获被告方的理解同情,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同意支付31万元赔偿款的调解协议,郭某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得以缓解。郭某及其家属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便民、高效、专业的服务更是连连称赞。

时隔3个月,不幸再一次降临郭家,2017年3月5日,郭某年仅19岁的女儿又遭遇车祸重伤,至今昏迷不醒,可对方当事人在支付8000元后便杳无音讯,郭某只得四处借钱为女儿医治,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郭某鉴于在上一次法律援助中对中心及援助律师的服务态度和取得的成效,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并“点援”要求陈良山律师再次担任他女儿的诉讼代理人。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郭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对此案高度重视。针对其女儿至今仍昏迷不醒的特殊情况,预约安排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成员专程到郭家为受援人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并根据当事人“点援”要求,指派陈良山律师担任受援人的诉讼代理人,同时启动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支持起诉联动机制,提请区检察院对此案支持起诉,全力以赴支持受援人主张合法赔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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