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待了一位老年人:“听说你们这里有免费的律师,我有一位姐姐八十多岁了一个人在家没人养,你们能不能帮帮她啊?”
原来,家住海口镇某村的郑阿婆,今年已80岁高龄,育有二男一女,皆已成家。十年前,郑阿婆的丈夫去世后,郑阿婆独居在老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在身边照顾,便约定每人每年拿4千元钱供母亲生活开销。由于年事已高,近年来又因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先后在福清、福州等地住院治疗,产生大额治疗费,郑阿婆要求两个儿子平摊,但大儿子拒不承担,2017年起还把每年约定好的生活费也断供了。郑阿婆天天以泪洗面,决定将多年未尽赡养义务的大儿子告上法庭,于是托亲友寻求法律援助。
考虑到郑阿婆出行不便,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8月18日上午,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带着援助律师来到郑阿婆的家,当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律师委托手续,并复印了相关证据材料。郑阿婆对工作人员细致入微的服务十分满意,一直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说道:“感谢你们来,感谢你们为我做主。”
“万善德为本,百行孝为先。”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今后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着眼于老年人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林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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