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来访的老年人,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
2、对老年人咨询有问必答、不推诿,解答及时、全面、准确。
3、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供的材料及援助流程。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案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对不属于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告知老年人向有权受理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5、对中心指派的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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