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网北京1月6日讯(记者 张庆水)日前,25所监狱和16个劳教所被司法部分别授予了“现代化文明监狱”和“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称号。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46所监狱和40个劳教所获此称号。
据了解,“现代化文明监狱”和“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是以比较先进的设施装备、完善的改造和教育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和劳教人员实施文明的改造、教育,具有较高改造、教育质量的监狱和劳教场所。自1994年司法部提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以来,各地监狱劳教机关大力加强监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有效促进了各地监狱劳教场所管理秩序的持续稳定、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单位名单:
北京市良乡监狱
北京市天河监狱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北京市前进监狱
北京市金钟监狱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三监狱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
上海市宝山监狱
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
福建省仓山监狱
福建省泉州监狱
山东省鲁西监狱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山东省邹城监狱
山东省运河监狱
河南省第三监狱
河南省豫西监狱
河南省女子监狱
湖南省女子监狱
四川省川东监狱
陕西省女子监狱
青海省西宁监狱
宁夏吴忠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
“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称号单位名单: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北京市新安劳教所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
上海市戒毒劳教所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
福建省三明劳教所
福建省厦门劳教所
江西省强制戒毒劳教所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湖南省白泥湖劳教所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广东省广州市第二劳教所
海南省第三劳教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劳教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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