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2009年度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优秀基层党委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0-01-16 09:51

闽司委〔2010〕1号

 

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各监狱劳教单位党委:

2007年以来,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大局,认真按照厅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六好”基层党委的目标要求,努力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了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提高了教育改造矫治质量,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监狱劳教工作科学发展,厅党委决定授予榕城监狱、女子监狱、福清监狱、闽西监狱、福州劳教所、女子劳教所等6个基层党委为“2007—2009年度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优秀基层党委”。

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党委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厅党委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向这些优秀基层党委学习。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境界;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革命干劲;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首要标准”,提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全力保持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为建设“平安福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0年1月14日

 

主题词:司法 监狱劳教 表彰 决定

抄送:司法部,省委政法委。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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