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直文明〔2012〕11号
省直各单位:
2009年以来,省直机关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大力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经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等212个单位“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文明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省直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文明单位学习,崇尚先进,追赶先进,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名单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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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福建省福州劳动教养管理所
福建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
福建省儒江劳动教养管理所
福建省福州监狱
福建省仓山监狱
福建省榕城监狱
福建省建新医院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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