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远程会见系统运维服务。
二、项目概况: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晋安区前岐路25号,需求详见《福建省未成年强戒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升级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项目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项目供应商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场所了解该系统详细资料,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至办公室领取《承诺函》。
五、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请有意向供应商现场了解后至财务科提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请供应商至财务科退回保证金。如出现供应商所投标参数和服务与实际不符或恶意底价竞标,经我所采购小组确认后将扣留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六、获取报价通知书、承诺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地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请至晋安区前岐路25号,未成年人戒毒所办公室领取报价通知书及承诺函,并至财务科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30分至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晋安区前岐路25号,未成年人戒毒所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响应文件中须有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单、承诺函、根据《福建省未成年强戒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升级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九、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本单位将于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组织采购小组人员对按时送达的响应文件统一开封。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远程会见系统正常运行1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至100%
十一、安装设备人员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晋安区前岐路25号
联系人:郝先生、韩先生
邮 编:350007
联系电话:87590837
附件1
承 诺 函
致: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1.根据贵单位提供的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远程会见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后,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愿意按(报价) 元(人民币)并按上述公告的《福建省未成年强戒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升级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
2.一旦确定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上述公告的技术要求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承担相应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按贵单位要求完成。
法人代表: (签 字)
报价人: (签 字)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远程会见系统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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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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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加盖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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