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的 行政办公区接见通道施工 工程 ,已经 所党委 研究同意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价,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41604元(预算审核价);本次询价项目为 接见通道工程,宽度2米,长度203.5米,包括电动栏杆(高度1.5米)、土方挖运、部分草地硬化、拆除门洞等内容,具体做法详本项目的施工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 年 8 月 20日,总工期 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施工图纸及合同要求;
2.6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 如有意参加报价,请报价人到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办(办公楼三楼315室)免费领取施工图纸(电子版)、承诺函及报价单等附件。领取时间为2018年8月 6日至2018年8月 10日,每天上午8时45分至11时15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45分,逾期恕不提供。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 的办法确定项目施工承包人。
6.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报价文件中须有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承诺函,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其他要求:
7.1 报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报价人不踏勘现场的,视同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已经了解,询价人将认为报价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2 本项目(询价范围内的工程量)实行风险包干,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询价人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结算时按照中标报价人所报的单价按实调整结算价。
7.3 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7.4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7.5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质量担保采用保函方式。
询价人: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联系人: 洪警官 邮 编: 350109
电 话: 0591-83596803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8359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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