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办公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时间:2018-08-28 11:23

1.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办公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 工程 ,已 所党委 研究同意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价,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2680;本次询价项目为新种黄花风铃木(袋苗,多花品种)32棵,新种大王椰10棵,新种芒果树6棵及龙眼树、枇杷树、荔枝树各2棵,移植大王椰20棵,苗木栽种及养护(养护期12个月)、修剪及枯死苗木、修剪物的清运、掩埋或焚烧处理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  9  20日,总工期 60 日历天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对现有大王椰进行养护(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浇水、施肥、修剪枯枝等),新购苗木种植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 如有意参加报价,请报价人到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办(办公楼三楼315室)免费领取承诺函及报价单等附件。领取时间为20188 27日至20188 31日,每天上午845分至1115分,下午230分至445分,逾期恕不提供。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所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 的办法确定项目施工承包

6.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9  11  10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报价文件中须有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承诺函,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其他要求:

7.1  报价应自行踏勘现场,报价人不踏勘现场的,视同对项目施工现场已经了解询价人将认为报价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2  本项目(询价范围内的工程量)实行风险包干,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询价人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结算时按照承包报价人所报的单价按实调整结算价。

7.3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机械台班费、树穴内换填50cm厚种植土费用、现有大王椰养护费及税金、规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7.4  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7.5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养护期满后15日内支付。

    7.6  本项目养护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期。补种树木养护期以补种日起算。

 

 

 

询价人: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联系人:   洪警官                            编:      350109      

  话:  0591-83596803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8359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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