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分类建立解除矫正人员工作台帐,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对帮教期五年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帮教期三年的解除矫正人员每月定期梳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推荐安置帮教对象再就业,有效提高他们的就业率,激励其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二是主动与派出所、村(居)联系,加强互动,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和矫正期满人员名单与派出所重点列管人员一人一表进行比对核实,确切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动态,对于无法联系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到村(居)入户走访进行核查,以便更好地掌握该类人员动向,有效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三是将安置帮教对象按照规定进行归纳分类,认真填写安置帮教对象排查走访登记表,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等基本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做到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四清”,即家庭情况清、思想动态清、服刑期间表现清、流出人员去向清。对于重点人员信息,特别是对可能涉诉涉访人员的近期动态,及时上报。
四是对思想不稳定、存在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切实落实帮教小组、帮教责任人,坚持定期走访,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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