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司法局:远赴千里落实无缝衔接 安置帮教彰显司法真情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08-07 16:17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制度。7月26日至28日,寿宁县司法局凤阳司法所工作人员远赴江苏省金陵监狱,将一名三进宫的刑满释放人员朱某顺利接回凤阳镇福后村开展安置帮教,实现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7月20日,接到县司法局转来的江苏省金陵监狱《关于重点帮教对象安置衔接的函》后,凤阳所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前期核查准备工作,经摸查,45岁的朱某至今单身,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将于2018年7月27日刑满释放,其父亲已经去世,家中只剩年迈的老母亲和一个哥哥,其与家人关系冷漠,家属也表示路程太远且经济困难不愿前往江苏接回朱某。核实朱某的基本情况后,所里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局领导汇报,局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落实责任人员,安排接送车辆,并指示凤阳所做好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与金陵监狱方面保持沟通,26日一早由所里工作人员与其家属一同前往江苏实行无缝衔接。27日上午,所工作人员在金陵监狱出监室办理了衔接手续,成功接到了刑满释放人员朱某。

  在返程的车上,所工作人员与朱某深入谈心,了解其思想情况和今后的打算,同时也对其家属进行耐心的开导,鼓励用亲情来更好的接纳和帮助朱某未来的生活。接回司法所后,立即为朱某成立了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并宣读了省、市、县关于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以及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服从司法所对其今后五年的帮教教育,同时也制定了符合朱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的帮教措施,并与之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至此,整个重点安置帮教人员无缝衔接工作顺利完成。看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自己所作的一切,朱某深受感动“说心里话这大老远的,我真的没想过会有人来接我出狱,感谢司法所,感谢我的家人,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尽孝,自食其力开始新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此次不远千里圆满完成重点帮教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既体现了寿宁司法行政机关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怀和帮助,也让刑满释放人员在走出监狱的那一刻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使其顺利回归与融入社会。凤阳司法所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无缝衔接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为进一步实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避免刑释重点帮教人员脱管漏管,从源头上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