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5月25日星期六,惠安县螺城司法所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前往闽江监狱将刑满释放人员曾某安全接回。
曾某,犯盗窃罪在闽江监狱服刑,5月25日刑满释放。经了解,曾某年纪较大,未婚无子女,与母亲及兄弟多年未有来往,长期独自居住。为落实好无缝衔接机制,经请示县司法局,决定由螺城司法所前往闽江监狱将其接回。接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曾某详细沟通,询问个人情况和今后生活着落;通过交流,了解其因酒后犯浑而犯罪,司法所所长教导其少饮酒,转变心态,积极面对,主动融入社会,开启新的生活。曾某表示,十分感谢惠安县司法局、螺城司法所、闽江监狱为其所做的一切,今后会努力工作,做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近年来,螺城司法所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避免了刑释人员的脱管漏管,也让刑满释放人员一出监所就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顺利回归社会,从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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