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因为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惠安县螺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如今,他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后,以自身资源条件向科山中学捐赠600多册书籍,从而向学生们传达“从书中,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自己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
陈某是一名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热心商人,在螺城司法所矫正期间,陈某因身体原因,记性不好,心里有点小情绪,司法所不断做他的思想工作,对他进行耐心教育,陈某不仅十分配合司法所日常工作,也积极主动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如资助贫困学生,给特殊学校捐书,在学校旁为学生提供免费的阅读休闲吧等等各种公益活动。在矫正期内他更深刻学会了自省自律,真真切切领悟到,曾经的错误在服刑完成后就成为过去,以后一定要做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2019年7月3日,陈某期满解矫后,他让员工带着600多册书籍共价值一万多元,为科山中学捐书赠阅。他说,在以后的日子里,将带着司法所学到的东西努力自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自身的资源条件,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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