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高龄且残疾的刑满释放人员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生活无法自理……面对安置难题,屏南县屏城乡党委、政府和屏南县司法局用新思路践行“枫桥经验”——
“您好,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屏南县屏城乡男子郑某岩,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先后两次减刑,将于今年9月底刑满释放……”今年8月,屏城司法所所长彭欣接到宁德监狱关于屏南籍罪犯郑某岩出狱衔接事宜的电话后,陷入了沉思。
“监狱工作人员反映,郑某岩年逾五旬,患有癫痫、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等疾病,且下肢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另外,我们在预释放人员居住地核查过程中,了解到郑某岩至今未婚、无子女,家中还有年过九旬的老母亲与其哥哥郑某洲生活在一起。”彭欣说:“郑某洲在得知弟弟郑某岩要出狱需安置后,极度排斥,几次向所里表示自己家条件困难,已常年供养老母,无法再负担郑某岩。”?
就这样,如何安置郑某岩成了一个大难题。
彭欣立即将情况向县司法局和屏城乡党委、政府反映。乡政府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到郑某洲家做思想工作,但多次沟通均无果。
在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郑某岩还有一个失联多年的大哥郑某凌,几经周折取得了郑某凌的联系方式。经联系,大哥也表示生活贫困,无法供养郑某岩。原本希望满满的工作人员,无疑又被浇了一盆冷水,安置郑某岩的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眼看郑某岩出狱的日子一天天近了,面对安置难题,县司法局和屏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商定由屏城乡牵头负责郑某岩的安置工作,县司法局予以全力配合协助。
屏南县委常委、屏城乡党委书记米古月随即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郑某岩的安置工作,并指定由屏城乡党委副书记吴建美牵头办理。考虑到屏南本地无养老福利中心且郑某岩无生活自理能力,会议议定将郑某岩安置于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
9月23日,郑某岩刑满释放。经协调,由宁德监狱派车先将郑某岩送回屏城乡,与乡政府相关部门交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县乡两级采用三步走的策略开展安置工作:一方面由其户籍地所在村委会先将郑某岩安置在屏南县城某宾馆,并临时请一名护工帮忙照顾;一方面由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其办理残疾证、申请临时救助、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并派员联系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了解相关入住程序,按照中心的有关要求带着郑某岩去做入住前体检,并将报告和入院申请提交至中心审核。
几经奔波,9月27日,郑某岩被顺利地安置到了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我前半辈子干了不少坏事,到最后连家人都不要我了,是党和政府挽救了我、改造了我,还让我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我现在是残疾人一个,啥也干不了,唯有忏悔了!”郑某岩面对工作人员几度落泪。
“刑释人员由于回归后的生活状况和家庭状况与常人不同,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帮助,共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屏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针对郑某岩的特殊情况,该所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实行“必访、必帮、必控”,定期到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对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生活情况,把握其思想动态。
近年来,屏南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受党委政府重视,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不断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帮扶机制、拓展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手段,尤其对于“老、弱、病、残、少”等特殊刑释人员,始终本着“以人为本,帮扶至上”的原则,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妥善予以安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和思想上的波动,使他们顺利度过回归期。
“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有力抓手,在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打造‘枫桥经验’屏南样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屏南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江映 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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